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近日召集证券公司进行座谈,重申新三板执行投资者适当性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新三板投资者的准入门槛,并要求证券公司对所有开通新三板合格投资者权限的账户进行自查。这和现行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下称《细则》)相比,证监会将新三板投资者的准入门槛进一步收紧,并对认定细节提出新要求。
散户门槛收紧
在个人投资者的认定上,《细则》规定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资产计入范围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在沪深交易所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票、基金、债券等场内资产。按照证监会的最新口径,证券类资产计入范围不含信用账户资产、场外基金、理财产品、私募产品、OTC资产。第二个条件是,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证监会方面最新要求,此处“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仅指国家承认的高校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考取的国家承认的会计证、CPA、CFA、经济师、审计师、证券、银行、保险从业资格。不承认非官办的职业学院证书、社会机构培训经历、公司的职业经历证明等。
机构投资者认定趋严
证监会同时也对机构投资者的认定标准做了调整。《细则》此前规定,机构投资者是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或者是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按照证监会的最新意见,由于目前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履行验收手续,“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这一条件不适合继续使用,应当执行实缴资本满足500万人民币要求,需要企业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验资报告。此外,合伙企业要求实缴资本满足500万,此条唯一的证明方式是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不承认合伙企业协议、银行存款回单、未经审计的报表等形式。
券商自查
针对新三板合格投资者权限账户自查近日已经展开,监管层要求各券商上报去年5月至2016年4月10日的所有已开通新三板业务权限投资者的有关数据和资料,以及为客户垫资开通权限的相关情况。一份来自券商的自查汇总表显示,监管层除要求登记所有新三板自然人投资者的基本信息外,还要填报权限开通细节:是否下午三点以后柜台实现、权限开通前一日和权限开通日的日终资产、是否有资产证明资料流痕、开通权限时风险测评结果是否为“进取型”、最近一期的风险测试是否通过。此外,还要检查所有 新三板自然人投资者交易经验是否满两年,若没有,则需要检查是否有相关毕业证书和资格证书。是否签署委托代理协议、是否签署特别风险揭示书、是否留存开通权限时的依据证明(如开户时的影像资料附件)等都是自查项目。如果在自查中发现违规垫资开户的投资者,则需要报送更多信息,如T日、T+1日、T+2日、T+3日的出入资金流水明细(时间精确到分钟),权限开通以来新三板股票的交易笔数和交易金额等。基于发现的问题,券商还要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市场维稳
股转公司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末,新三板市场个人投资者19.9万户,机构投资者2.3万户,个人投资者占比接近90%。监管层现在反复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目的很明确,就是要堵住券商之前开的口子,要把那些违规入场的‘伪’合格投资者清理出去。散户虽然在新三板的市场里量很多,但是实际能够运用的资金量并不大,尤其那些垫资开户的,绝对不是新三板的合格投资者,进来后资金都撤走了,所以说机构才是这个市场的主力。现在监管层清理散户,我觉得主要是为了市场维稳,避免发生散户投资者风险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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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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