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于金融类企业挂牌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中,8条具体要求成为8道“硬杠杠”,让不少临门一脚的私募卡在了“最后一公里”,另一方面则让已挂牌的私募具备一定的门槛优势。不过,部分私募人士表示,挂牌不是终点而只是过程,已挂牌的机构中也有不完全符合要求的,目前都在弥补各自的短板,要在新三板市场里分一杯羹,必须先存活下来,再考虑拓展规模和业务条线的事。业内人士认为,8条要求的普及无疑利于整个私募行业的正本清源和健康发展。
努力达标“求存”
近日监管部门宣布重启私募机构挂牌新三板,但同时也提出了严格的条件,对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新增8个方面的挂牌条件:一是管理费收入与业绩报酬之和须占收入来源的80%以上;二是私募机构持续运营5年以上,且至少存在一只管理基金已实现退出;三是私募机构作为基金管理人在其管理基金中的出资额不得高于20%;四是私募机构及其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属于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黑名单”成员,不存在“诚信类公示”列示情形;五是创业投资类私募机构最近3年年均实缴资产管理规模在20亿元以上,私募股权类私募机构最近3年年均实缴资产管理规模在50亿元以上;六是已在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并合规运作、信息填报和更新及时准确;七是挂牌之前不存在以基金份额认购私募机构发行的股份或股票的情形;募集资金不存在投资沪深交易所二级市场上市公司股票及相关私募证券类基金的情形,但因投资对象上市被动持有的股票除外;八是全国股转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仔细研究《通知》不难发现,不管是拟挂牌还是已挂牌的私募,可能只有极少数能全部满足要求,或多或少都存在自己的问题,尤其‘管理费收入与业绩报酬之和须占收入来源的80%以上’。翻看去年市场上已经挂牌私募的年报,不少收入来源于合并报表及二级市场的利润,那么现在如何去满足这个80%的条件可能是很多机构必须面临和解决的难题,不排除部分机构会寻求被划归到新三板的其他类型板块,或者改变私募机构的属性,变成金融控股集团等类似的平台性质。”某不愿具名的PE人士说。
“留下来可能是目前最迫切的问题,不管是想挂牌还是维持挂牌不被摘牌,难度都不小。”另一位PE人士说,“说实话,我都还没来得及关心允许私募做市的事,目前公司内部关于挂牌的讨论很激烈,明令禁止对外发声。不过从我个人角度而言,现在一级市场并不好做,不少业务都是‘明股实债’,也许只有能够达标的机构可能才是真正经得起市场考验的机构,新三板的羹也不好分。”
另一处于挂牌“在审”状态的私募人士则表示,目前公司处于静默期,不便多评论,但现在卡在了成立年限的硬条件上,只能等到今年底满足要求再看。不过,挂牌的目标和步伐不变,他们是做股、债的二级市场业务出身,未来也暂未有涉足一级市场的打算,对于近期一直被监管层密切关注的借壳上市资本运作问题无涉及,而加大信息披露等挂牌后的要求也与他们一贯的思路相符,因此即使排队等待也不会改变他们的初衷。
鼓励专业化经营
在5月30日的中国私募基金业2016论坛上,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认为,与经济发展转型相契合,私募基金业要坚持专业性,服务于投资者和创新资本形成,做到两方面:一是在融资端恪守销售适当性原则,保护好投资者权益,更多地发展长期资金、机构资金。二是在投资端坚持专业化,依靠科学的方法论和管理体系实现投资回报,推动资本形成。洪磊指出,私募基金存在的最大价值,就是发现或培养“独角兽”型企业,推动有价值的资本形成,而不是简单地追求价差获利,在一二级市场上倒买倒卖,利用市场缺陷和制度漏洞渔利。“我非常赞同洪磊的观点,融资要适当、投资要专业,私募挂牌新三板无非是解决再融资的问题,但再融资不是一味的圈钱圈地和借壳转板,私募行业要长青也必须在发展中解决问题,这次《通知》公布后,估计很多机构挂牌的节奏会放慢,但细水长流也未见得不是好事。”上述“在审”私募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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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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